大皖新闻讯 六安人张某高空抛物案系六安市高空抛物入刑后的第一案。大皖新闻记者12月4日下午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消息了解到,为加强以案释法,该案的庭审开到社区,并连线中国长安网同步开展网络视频直播,吸引200万名网友在线收看,起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原来,2021年5月,居住在六安市金安区解放北路某小区的被告人张某在家因琐事与其儿子发生争执,情绪失控,遂将一袋厨余垃圾(重约500克)从位于19楼的家中窗口扔出,砸中了被害人许某的车辆,致该车后挡风玻璃破损,许某发现情况后报警。案发后,张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车辆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从高层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被告人系初犯,案发后经电话传唤到案,具有投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同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社区影响评估意见,可对其宣告缓刑。
据此,以高空抛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陆中轩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