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霍山微信号消息,2022年10月25日,霍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胡永刚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 飞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魏正柱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
胡圣祥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大春同志担任的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王才品同志担任的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王 飞同志担任的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彭 琼同志担任的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任命:
姚 敏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办公室主任;
彭章继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江春雨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朱文彬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柯东升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劲松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下符桥人民法庭庭长;
王 明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佛子岭人民法庭庭长;
刘 浩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庭长;
王 蔓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小莉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姚 敏同志担任的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沈 君同志担任的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办公室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柯东升同志担任的县人民法院下符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刘 浩同志担任的县人民法院西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劲松同志担任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