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灵璧人大消息,5月9日,宿州市灵璧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马骏为灵璧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刘光远为灵璧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自卫为灵璧县人民法院渔沟人民法庭庭长;
杜彬彬为灵璧县人民法院冯庙人民法庭庭长;
傅勇为灵璧县人民法院灵西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娟为灵璧县人民法院尹集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震坤为灵璧县人民法院游集人民法庭副庭长;
朱雨寒为灵璧县人民法院冯庙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吕碧涛同志灵璧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张安文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解传祥同志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宋锐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马骏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欣丽同志县人民法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艾萍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二庭审判员职务;
张凌宇同志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