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舒城人大消息,2022年9月26日,舒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胡敏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尧武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永宏的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任命:
熊中生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陶慧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安红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熊中生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舒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宗银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2年9月26日舒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会议通过)
舒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宗银辞去舒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