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旌德县人大消息,2022年8月26日,旌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潘智星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曹晖为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江雅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贺懿华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姚盈民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何艳华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方葆玖的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徐连喜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江雅的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曹 晖的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
朱良超为县人民法院庙首人民法庭庭长;
吴丽娟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戴志美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吴利民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吴玲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免去:
汪艳的县人民法院庙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朱良超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吴丽娟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吴利民的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吴玲的县人民法院庙首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周家青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