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记者6月17日从六安市霍邱县人民法院法官处了解到,安徽某监理公司负责人近日来到该院,在见到执行法官后,该公司负责人缴纳了100万元罚金,一起罚金案件随之执行完毕。那么,该公司为何如此主动履行100万元罚金呢?
记者了解到,安徽某监理公司在工程项目监理招标中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安徽某监理公司犯串通投标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案件被移送执行后,执行法官立即与公司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并在电话中告知其应当尽快履行义务,同时向其宣讲拒不履行义务将要面临的惩罚。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案件会影响到公司的征信,一旦进入失信“黑名单”里,将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影响。经过一番慎重考虑后,该公司负责人主动来到法院并如数缴纳了100万元罚金。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刘帅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