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记者1月14日从宁国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成功执结一起追缴违法所得、罚金刑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主动缴纳1577万元执行款。
据介绍,2020年12月,法院以受贿罪、行贿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1327万元予以追缴。案件生效后,赵某仅缴纳了50万元罚金,剩余罚金及违法所得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该案遂移交执行局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宁国法院组织精干力量专案办理,全方位、多角度深挖彻查财产线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积极调查被执行人赵某名下财产,依法冻结并划扣96万余元,并对其名下不动产采取了相关执行措施。同时,承办法官联系到被执行人家属张某,做张某的思想工作,耐心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引导其劝说赵某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经过多番劝导,张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缴纳了1200万元执行款,表示剩余款项会尽快缴清。2021年12月底,张某再次联系法院,将剩余执行余款打进法院账户,该案顺利执结。
晏敏 盛子杰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曹庆
编辑 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