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非法狩猎,误将人当“猎物”开枪。记者4月13日从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依法对被告人祁某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进行宣判。祁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10月31日21时许,被告人祁某携带枪支、热成像仪等工具,在他人的陪同下驾车至宣州区某乡镇打猎。22时许,被告人祁某等人通过热成像仪发现田间有一疑似猎物,祁某开枪射击,将正在为赌场放哨的孙某击中。枪响之后,祁某下车查看,发现了倒地的孙某后,因害怕遂立即驾车逃离现场。在逃离过程中,祁某躲避路面监控,试图躲避法律的处罚。孙某因遭枪击死亡。被告人祁某被警方抓获后,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祁某在非法狩猎过程中,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祁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及无证持枪狩猎,且在事发后驾车逃离现场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金松 王静谊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曹庆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