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蚌埠淮上区法院4月1日消息,男子彭某不务正业, 2020年因盗窃被判刑后还是不思悔改,又再次盗窃。这一次,他从路边偷走一辆价值1400多元的电动车,转手以200元的价格进行变卖。日前,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彭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0年4月1日23时许,被告人彭某至蚌埠市淮上区桃花园小区,将被害人吴某停放在楼道口西侧的一辆粉红色爱玛牌两轮电动车盗走,后以人民币200元的价格变卖。经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被盗爱玛牌电动车的市场零售价格为人民币1456元。后被告人彭某的亲属赔偿被害人吴某红人民币3500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一年内,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民财物,价值1456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