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全椒县人民法院消息,近日,全椒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某某、邹某某等七名被告人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某、邹某某、夏某、陈某某、陈某、骆某某、顾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倾倒垃圾的货车驾驶员以举报到行政执法部门扣车罚款等手段实施威胁,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七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根据七名被告人各自量刑情节,对七名被告人建议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
七名被告人在法庭上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认罪认罚,对其行为十分后悔,并表示以后认真学习法律,不再违法犯罪。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