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12月11日,六安市霍邱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某珍、张某祥、张某书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一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周某珍、张某祥多次煽动、带领他人阻碍道路通行并阻碍他人施工。2017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周某珍、张某祥、张某书以举报、煽动带领群众阻碍施工等方式,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周某珍纠集张某祥、张某书采取威胁、阻碍施工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团伙。
公诉机关认为,周某珍、张某祥、张某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周某珍、张某祥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亲属旁听了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霍法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编辑 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