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安庆一男子王某某与朋友饮酒后乘车,遇到交警查酒驾,其用闪光灯对准正在执勤的辅警拍照干扰正常执法,手机被拿下后,男子又击打辅警脸部。10月11日,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了该案起诉书。潜山市检察院以袭警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5月12日晚,被告人王某某与其朋友马某某(另案处理)等六人在潜山市一家饭店吃晚饭,席间王某某等人喝了两瓶白酒,饭后王刚等人乘坐马某某驾驶的教练车去KTV唱歌,在经过蓝鼎中央城路口时遇到潜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正在执行查酒驾任务,王某某等人乘坐的车辆被民警依法拦停检查,警务工作人员依法对驾驶员马某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在检测过程中,王某某将其手机掏出,并用闪光灯对准辅警徐某某面部进行拍照,干扰了工作人员的正常执法,后徐某某将王某某的手机拿下,王某某随即挥动右手击打徐某某左侧脸部,后在场民辅警将王某某控制并向潜山市公安局报警。
城关派出所民警出警至现场,将王某某带回派出所,王某某在所内心生不满,对前来询问民警吐口水并辱骂。
检方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综上,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