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家住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的马某酒后开车到老板家讨要工资,与老板起了冲突,不料工资没要来,反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淮上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今年5月,被告人马某从家中驾驶车辆到其老板唐某的店铺中,其在找唐某索要工资的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马某报警。警察在处理警情的过程中发现被告人马某有饮酒驾驶的嫌疑,遂将马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将该起警情移交至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处置,经检测,被告人马某血液中乙醇检测结果为130mg/100ml,属醉酒驾驶。
淮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马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具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淮法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李勇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