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霍邱县人民法院8月25日下午披露了一起执行案件。该案中被告人非法行医领刑罚,被处罚金。8月24日,被执行人赵某在执行法官的多次劝说下,主动履行了10000元罚金义务。
原来,赵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为多名孕妇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并收取价格不等的鉴别费用,情节严重。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赵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由于赵某未在期限内履行10000元罚金义务,案件被移送执行。执行法官在接手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然而,赵某却认为自己已经领了七个月的刑罚,对交纳罚金的事情置之不理。
为了促使赵某尽快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先后多次拨打赵某的电话,并在电话中对赵某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向其阐述拒不履行罚金义务的严重性,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直至罚金义务执行完毕为止。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执行法官的多次劝说下,赵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并主动将本案10000元罚金交到了法院,案件也得以执行完毕。
刘帅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