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法官,我是来交罚金的,请把我的微信账户解冻吧。”7月2日,一位被执行人胡某主动来到霍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接待窗口,胡某将本案2000元罚金一次性履行完毕。执行法官7月5日向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介绍了该起执行案件的来龙去脉。
原来,2020年12月14日3时许,六安市霍邱县公安局乌龙派出所民警在处理一起警情的过程中,发现驾驶别克轿车来派出所的胡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后经安徽正源司法鉴定所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2.9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胡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案件被移送执行后,执行法官立即与胡某取得了联系,胡某在电话中承诺一个星期后就到法院交钱。然而,胡某的承诺却未如期兑现。为敦促其履行罚金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胡某的微信等资金账户。
在发现自己的微信被法院冻结后,胡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7月2日,胡某主动来到该院缴纳了2000元罚金,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刘帅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