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滁州市南谯区法院消息,几杯酒下肚后色胆包天,近日,一男子竟然在洗浴中心伸出“咸猪手”强行猥亵一名女子,被判处刑罚。
2021年某日,张某酒后前往滁州某洗浴中心找女友“小星”,在通铺休息时趁女友不在,对躺在身旁的被害人李某见色起意,并趁李某熟睡之机,用被子盖在双方身上做掩护,对李某私密部位进行猥亵。被刚从熟睡中醒来的李某男友发现后,张某试图逃走,被当场抓住,案发当日被告人张某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案发地点为洗浴中心,属于开放空间,且案发时周围有人员流动损害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另有犯罪前科且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一审对张某作出有罪判决。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提醒广大女性同胞,要提高防范意识,时刻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一旦发生此类情况,切勿忍气吞声,应拿起法律武器对违法行为说“不”!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