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6月4日,六安市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跨境赌博系列案件之一一陈某、胡某等人开设赌场罪;郑某、雷某、徐某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6月5日上午从法官处了解到基本案情。
据悉,公诉机关指控的第一项为开设赌场罪:2020年7月至案发,辛某某(另案处理)为谋取非法利益,组织多个代收、代付团伙,为境外网络赌博平台提供资金结算业务,其中陈某、胡某、陈某、郑某、雷某、徐某为代付团伙之一。2020年7月,被告人陈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辛某某的邀约下组织胡某、陈某、雷某等人为“天豪”集团旗下的“丁丁棋牌”、“易发棋牌”等网络赌博平台提供资金代付业务。陈某等人使用本人及他人银行卡为“yifa6688”等赌博平台进行代付资金转账,并按资金流水万分之六十的比例收取佣金,陈某负责对接平台及支付其下线的佣金,胡某辅助其工作。
经统计,2020年7月至10月期间,陈某团伙使用本人及租借他人银行卡代付资金达72145201元,其中陈某、胡某代付资金33976304元,非法获利96222元。被告人陈某通过本人及亲属银行卡代付资金达28061402元,非法获利87360元。
第二项指控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020年6月份,被告人郑某经辛某某安排,为辛某某网络赌博平台提供资金代收业务,同年8月份开始,经辛某某安排,在陈某手下为网络赌博平台提供资金代付业务,后郑某又邀约徐某等人参与其中。
经统计,郑某通过本人及朋友银行卡共代付资金10107495元,非法获利15700元。被告人徐某通过本人银行卡共代付资金2096500元,非法获利2096.51元。被告人雷某与陈某共同使用雷某本人银行卡共代付资金5804508元,非法获利7111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胡某、陈某明知是赌博网站,仍为其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且情节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各被告人刑事责任。被告人郑某、雷某、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资金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之二第一款,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各被告人刑事责任。各被告人均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各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庭审规范、完整,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各被告人当庭均表示认罪、悔罪。鉴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王 闽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