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涡阳法院消息:5月12日,涡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蒙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应急中队原指导员(二级警长)孙某涉嫌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至2020年,孙某在蒙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94.16万元;以孙某之兄孙某2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蒙城县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孙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该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公诉机关认为,孙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货、客车运营、酒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索要他人财物,涉嫌犯受贿罪;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涉嫌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庭审中,合议庭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检察机关逐一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涡阳县委政法委、县政法各单位以及被告人亲属共计60余人参加旁听。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