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宁国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2021年4月22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潜逃24年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批准逮捕。
“我对不起被害人和他的家人,对不起我的家人,我很后悔,愿意认罪认罚”。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说道。1997年5月13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采取暴力手段残忍杀害被害人熊某某后逃离现场,潜逃外地24年,此后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流浪各地乞讨为生,惶惶不可终日,直到2021年4月8日被宁国市公安局抓获。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被抓获归案后,宁国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监督现场辨认过程,并就证据的收集和固定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该案移送审査逮捕后,案件承办人在仔细阅卷核查的基础上就案件疑点和证据对犯罪嫌疑人展开讯问,逐一核实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的作案动机及犯罪细节。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如实供述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综合全案事实证据材料,宁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对命案在身潜逃长达二十四年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依法予以批准逮捕,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彰显了司法正义的力量。正义虽然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我们有理由相信,等待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