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因离婚事宜与妻子发生矛盾,男子心生怨恨,全然不顾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竟在岳父家中放火。据固镇法院消息,日前,固镇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蒋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
被告人蒋某与妻子申某近三年来一直借住在其岳父家中。2019年5月30日下午,被告人蒋某和妻子申某因家庭纠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因不符合离婚条件而未办成。被告人蒋某生气先返回家中,后看到岳父和申某回来进入邻居家中,被告人蒋某给申某打电话、发微信均未得到回复,为发泄情绪,下午5时许,被告人蒋某用打火机将申某家床上被子点着,造成申某家屋内电视机、电冰箱、空调等物品被烧毁。经鉴定,受损财产的市场价值是人民币5727元。
被告人蒋某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蒋某犯罪后自动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且其后积极帮助被害人申某修缮房屋,赔偿烧毁的财物,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