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消息,2021年3月30日上午,颍上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廉伟涉嫌受贿罪一案,本案系由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至本院审查起诉,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张磊磊、检察官助理卢秀丽出庭支持公诉。
通过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等庭审活动,充分证实了被告人廉伟在担任太和县住房和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或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廉伟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并表示认罪认罚。
该案将择期宣判。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