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颍上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消息, 2021年3月25日,颍上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长吴伟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在颍上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张磊磊、员额检察官李虎、闫国栋三人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并结合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对被告人吴伟进行了讯问。公诉人围绕本案事实,以多媒体示证形式出示了本案的全部证据材料,随后控辩双方对本案的定罪、量刑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吴伟在最后陈述阶段,深刻反省并自愿认罪认罚。
该案将择期宣判。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