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楼下没有人就能随意高空抛物吗?说起这事儿,芜湖市的宋某就后悔不已——其在住家的三楼见楼下没有人,遂将一只空瓶扔下,而其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13日上午,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滨江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某小区有人高空抛物。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找到肇事地点。果然,一只空瓶在垃圾桶旁边的地面已经粉碎,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民警取证的同时分析,空瓶应该是该栋楼的居民所为,随即调取周边视频监控,并从顶楼开始逐户进行走访调查。在三楼一户人家,居民宋某如实承认是其扔下的空瓶。民警当即将宋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审查处理。面对证据,宋某交代:3月12日晚,宋某在厨房时见楼下无人,将一只空瓶打算扔进楼下的垃圾桶,谁知,空瓶并未投进垃圾桶,“啪——”的一声跌落在垃圾桶傍边地面摔得粉碎。
目前,宋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