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2月27日下午18时许,随着“砰”的一声巨响,家住安徽省泗县虹乡家园的王女士被吓得不轻。原来她刚准备启动车辆,“不明物体”就恰好砸到她的挡风玻璃,惊魂未定的她立马拿起手机拨打了电话报警。
泗县公安局泗城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发现王女士车的挡风玻璃已经被砸裂,好在王女士本人除了受到惊吓并未受伤。在和她沟通后得知,这“从天而降”的坠物是装满水的玻璃瓶。民警判断很可能是楼上邻居所为,在调取周围监控情况后便立刻上门排查。
经过排查后,民警很快锁定“肇事者”。在经过一番交谈后,邻居陈某某承认刚才发生的事情是自己无意所为。民警对其进行了警告批评,同时也对陈某某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和相关法律依据做了阐述。此时,陈某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赔偿损失,并向王女士诚恳地道了歉,“我永远都不会从楼上随意抛任何东西了,同时我也会告诉家人和亲戚朋友不能从楼上抛物,真是害人害己啊。”最终,双方达成了赔偿和解。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查询了解到,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正式施行,此次刑法修改新增了十多种罪名,其中就将高空抛物这种不文明行为入刑。法条指引:《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一款:“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此,警方也温馨提示: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带来巨大的社会危害。高空抛物事关全体小区住户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权利和义务,请各位居民相互监督和提醒。同时,请家长注意言传身教,让孩子从小争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垃圾,以免对人、物带来意外的伤害、造成损人害己的恶果。
马训标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吕欢欢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