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天长市人民法院消息:夫妻二人在家中开设赌场,从中抽头渔利,结果双双被判刑。近日,天长法院依法审结了被告人谢某、朱某二人开设赌场罪一案,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间,被告人谢某及其妻朱某在该市秦栏镇庆祝村的家中开设赌场,提供赌博场地和工具,组织他人以麻将“拉米”、扑克牌“掼蛋”等方式赌博,从中抽头渔利累计近3万元。2020年1月8日,被告人谢某、朱某在家中组织他人赌博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查获,现场查获赌资3.03万元,扣押赌具麻将二副。谢某被当场抓获,朱某同日主动投案,二人退出非法所得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朱某提供赌博场所及工具,供他人进行赌博,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如上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