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屡禁不止的高空抛物,被称作是悬在城市上空的一种痛。它不仅有悖于文明、道德,更重要的还涉嫌违法,还会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1月1日,无为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谷某带着自己七岁的儿子在无为市无城镇某居民小区里散步时,其子被高空抛下的装有半瓶水的洗洁精瓶子砸中头部,造成孩子头部受伤。
事发的小区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当事女子很是气愤,附近围观群众也是义愤填膺,纷纷希望民警查清高空抛物之人。民警本着对受伤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事发的整栋楼层采取挨家逐户查访的形式进行调查取证。当民警查访到6楼一家宋姓住户的时候,发现该户有一只洗洁精的瓶盖,正好与砸中伤者的瓶子的品牌、新旧程度相符。
民警初步询问时,户主予以否认,可是他家十一岁的儿子却主动承认是自己一时贪玩抛下的瓶子。随后,宋某答应带谷某的儿子去医院检查、治疗,并协商解决赔偿等相关事宜。
当日正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的第一天,对于高空抛物,该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出警民警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和一心为民的责任担当,也获得谷某与周边群众一致好评。
倪旭生 毛为顺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孙芮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