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阜阳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原主任邵全运受贿93.15万元,日前,临泉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邵全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追缴被告人邵全运违法所得93.15万元,并上缴国库(已追缴)。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邵全运,男,汉族,1966年出生于安徽省阜阳市,本科文化,1987年7月在阜阳市人防设计室工作,1995年1月至2005年6月任阜阳市人防建筑设计院副院长,2005年6月至2008年4月任阜阳市人防建筑设计院院长,2008年4月调入阜阳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2008年11月至2018年8月任阜阳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2018年8月至案发任阜阳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主任。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0年,被告人邵全运利用其在阜阳市人防办工作上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胡某、赵某、郑某某等人财物共计93.15万元,并为上述人员在人防工程承揽和工程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
法院认为:被告人邵全运的行为构成受贿。被告人邵全运具有自首情节,积极退缴涉案赃款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
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