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消息: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件,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
今年29岁的被告人王某无正当职业,终日游手好闲,为发不义之财,他绞尽脑汁、苦思冥想着如何走捷径攫取钱财。“抢劫来钱快!”一个罪恶的念头在脑海里形成。为作案,他购买了假发和美工刀片。2020年04月10日19时许,被告人王某头戴假发,携带美工刀片进入界首市人民路法姬娜B1小区被害人纪某家中,持美工刀片控制被害人纪某向其索要钱财,后经被害人纪某苦口婆心地劝说,被告人王某主动离开。期间,被害人纪某额头被王某用刀片划伤,经安徽省界首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纪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界首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持械抢劫且致一人轻微伤,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系犯罪中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其当庭自愿认罪,且其亲属自愿代为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王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