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4年前,合肥一美容院女老板被发现死在自己的店铺中;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周某被警方在其宿州老家抓获。9月22日上午,该案在合肥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周某被控抢劫罪。该案未当庭宣判。
被告人周某,今年48岁,安徽宿州人。
检方指控,被告人周某因经济紧张,起意抢劫卖淫女。2006年11月26日晚,被告人周某来到合肥市望江西路与石台路交口附近,以嫖娼为由,进入张某珍所在的美容院内;在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对其实施抢劫。在抢劫过程中,张某珍挣扎反抗,周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刺张某珍颈部等部位数刀。张某珍倒地后,周某在房间内翻找财物未果后,逃离现场。当晚21时30分,张某珍被群众发现后报警。公安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其已经死亡。
经鉴定,张某珍符合刺器刺切致右颈外动脉完全离断大出血死亡。2020年3月17日,周某在宿州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面对指控,周某当庭提出异议。周某称,张某珍除了颈部,身体其它的刀伤不是自己造成的;当他离开现场时,张某珍还有气息,并没有咽气。提及抢劫的原因,他不认为是有预谋抢劫,是临时看到现场有钱包,才动了(抢劫)的心思。“是预谋的话,不会发生关系,证据也不会留在现场。”
但随即,检方宣读了周某在办案机关的多份供述。其曾承认,是因为身上没钱,想到美容院天天进钱,才起意抢劫卖淫女。还承认捅刺了张某珍,当时因为害怕,就变得疯狂,具体捅了几刀不记得了,看张某珍不挣扎,就停下来了。
据庭上出示的证人证言显示,周某曾经在合肥、南昌等地打工,做过零散小工与架子工,在合肥呆了有几年时间。
检方认为,被告人周某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某珍亲属则当庭提出,应该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周某的刑事责任,并且向亲属赔偿。
该案未当庭宣判。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