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消息:2020年9月7日上午9时许,由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桥恶势力犯罪团伙六名被告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一案在颍上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颍上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桥利用其与张志斌于2007年在颍上县谢桥矿附近数百人聚众斗殴后形成的巨大社会影响力及担任谢桥镇化中村委会主任之后的职务便利,指使被告人王贤喜、汤少成、朱勇、彭传矿、王法海等人在颍上县谢桥镇、慎城镇等地,长期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方式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把持谢桥矿煤泥生意,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王桥为纠集者,被告人王贤喜、汤少成、朱勇、彭传矿、王法海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
庭审中,公诉人出具了相关证据,王桥等6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最后陈述。
18时许,庭审结束,法庭将定期宣判。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