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太和检察消息:近日,太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栾伍等13人恶势力团伙案在太和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太和县检察院检察员刘永刚、王震出庭支持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栾伍1998年在太和县经济开发区袁洼村开办“育英文武学校”,2016年以来,栾伍、栾育英和武校教练孙龙龙、李潘潘、姜洋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栾如云和邢超杰、于圣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在太和县旧县镇及周边乡镇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
经过一天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合议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