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生态环境微信号消息:2019年9—12月,我省成立4个督察组,分两批对淮北、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宣城、黄山等8个市开展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3月31日至4月3日,各督察组分别向8个市反馈了督察意见。近日,淮北等8个市的整改方案业经省委、省政府审核同意,并对外进行了公开。
淮北等8个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部署会议,研究督察整改工作,严格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全面推进整改工作。
各市整改方案均提出了整改目标,明确了整改原则,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和保障措施。重点整改措施主要包括: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解决“23+8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平,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等。8个市共梳理分解具体整改问题617个。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调度督导,督促各市认真抓好落实,加快推进问题整改,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