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7月28日,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根据《整改方案》,2021年底前要基本完成56个反馈问题整改,进驻督察期间交办的信访件、下沉督察交办问题和督察警示片反馈问题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95%以上,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2019年9月24日至10月30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黄山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4月2日向黄山市反馈了督察意见。黄山市委、市政府对督察整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制定出台《黄山市贯彻落实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下称《整改方案》),并予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全面落实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先行区,加快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
《整改方案》梳理出反馈问题56个,对标对表推进所有反馈问题逐个整改落实、逐项验收销号。根据《整改方案》,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56个反馈问题整改,进驻督察期间交办的信访件、下沉督察交办问题和督察警示片反馈问题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95%以上,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2020年底全面完成《黄山市“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年)》各项指标任务,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稳定。
黄山市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推深做实“河长制”“林长制”改革,筑牢生态安全、绿色发展的制度屏障;全力以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抓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餐饮油烟整治、燃煤锅炉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秸秆禁烧等工作。重点抓好入河排污口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域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农村污水处理等工作。重点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项目建设、“清废行动”、化学物质风险管控、涉疫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等工作。
全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推动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查清楚、治彻底,巩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成效。
切实抓好新安江水环境治理,完善新安江流域水质监测网络,推进新安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加快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等项目建设。努力构建生态安全保障体系,严格落实黄山风景名胜区、太平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抓好非煤矿山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切实守住非煤矿山生态安全底线。
深入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加快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努力推动流域生态补偿“新安江模式”向“中国模式”迈进升级。着力推进绿色发展转型升级,以融杭接沪为重要契机,推动与杭州都市圈城市战略合作协议落地见效。大力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居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整改方案》明确,对整改不力、进展滞后的进行催办、督办、警示、通报、约谈,督促加快进度。验收合格的按程序备案销号,验收不合格的重新交办整改,推进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对移交的3个责任追究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客观严肃实施问责。加大对整改工作跟踪监督,对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