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州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亳州女子武某某不仅酒驾,还因心情不好故意将某机关的大门撞坏来发泄情绪。近日,武某某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11日1时30分许,被告人武某某酒后为了发泄情绪,驾驶轿车故意将某机关的大门撞坏。经鉴定,被撞大门价值17085元。经安徽东升司法鉴定所检验,武某某血液检测出酒精含量为153.64毫克/100毫升。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武某某在现场等待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系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武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惩处。被告人武某某又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其行为又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予以数罪并罚。案发后被告人武某某在现场等待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武某某积极赔偿,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