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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汛情信息 无为一男子被行政处罚

©原创 2020-07-14 12:16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7月12日上午,无为市十里墩派出所接到无为市公安局网安部门推送的一条信息称:一名男子在抖音上发布有关虚假的汛情信息,引起一定范围群众恐慌。辖区公安机关迅速开展核查,初步依法受理为一起行政案件。

随后,民警对当事人杨某展开调查。在确认违法嫌疑人在芜湖市区后,民警赶赴芜湖。当晚,杨某被传唤至无为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

经民警查证、询问,证实7月11日晚,杨某(男,1984年出生)在听说不实汛情信息后,用手机在自家村口的河边拍摄一段视频,然后配上不实汛情的文字信息对外进行发布,造成一定范围的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涉嫌违法。

在固定好证据、查清违法事实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相关规定,经无为市公安局审批,办案单位对违法人杨某作出罚款四百元处罚。

民警耐心对他进行宣传教育后,杨某认识到自已的违法行为,并表示后悔。他立即删除自己对外发布的视频,并澄清事实,吁请其他的人不要再转发。同时,他还表示愿意身体力行,做个志愿者,为抗洪防汛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警方提示:网络非法外之地。平时要多关注官方发布的各类权威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个人对外发布信息特别是敏感事件时,一定要尊重事实,尊重客观规律,尽可能传播正能量的东西,切实负起责任来,做一名文明、诚实、守信的好网民。

倪旭生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孙芮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7月12日上午,无为市十里墩派出所接到无为市公安局网安部门推送的一条信息称:一名男子在抖音上发布有关虚假的汛情信息,引起一定范围群众恐慌。辖区公安机关迅速开展核查,初步依法受理为一起行政案件。

随后,民警对当事人杨某展开调查。在确认违法嫌疑人在芜湖市区后,民警赶赴芜湖。当晚,杨某被传唤至无为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

经民警查证、询问,证实7月11日晚,杨某(男,1984年出生)在听说不实汛情信息后,用手机在自家村口的河边拍摄一段视频,然后配上不实汛情的文字信息对外进行发布,造成一定范围的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涉嫌违法。

在固定好证据、查清违法事实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相关规定,经无为市公安局审批,办案单位对违法人杨某作出罚款四百元处罚。

民警耐心对他进行宣传教育后,杨某认识到自已的违法行为,并表示后悔。他立即删除自己对外发布的视频,并澄清事实,吁请其他的人不要再转发。同时,他还表示愿意身体力行,做个志愿者,为抗洪防汛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警方提示:网络非法外之地。平时要多关注官方发布的各类权威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个人对外发布信息特别是敏感事件时,一定要尊重事实,尊重客观规律,尽可能传播正能量的东西,切实负起责任来,做一名文明、诚实、守信的好网民。

倪旭生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孙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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