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 7月12日中午,濉溪县南坪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自己家门口树上有一只棕色的飞禽落在地上无法飞走,疑似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到达现场后经过民警确认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听报案人员说,它是在自己门口树上搭的窝,里面可能还有一只,不知道受伤没。我们当时找来竹梯准备瞧瞧,然后看到另一只飞走了。”民警随后将这只受伤的猫头鹰带到派出所,并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将其送到林业局尽快医治。
濉溪警方提醒: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市民碰见受伤的野生动物或者发现有针对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时,立即向当地农林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警。
李西美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余康生 吕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