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天长市人民法院消息,近日,天长法院宣判一起涉嫌诈骗罪、招摇撞骗罪案件,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2.1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近日,天长法院宣判一起涉嫌诈骗罪、招摇撞骗罪案件,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2.1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又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招摇撞骗罪。综合本案中王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