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混入班级QQ群,冒充班主任老师,谎称要收取学习资料费,诈骗学生家长8500余元。近日,经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黎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9年11月7日上午,被告人黎某和堂弟黎某甲(未满16周岁)通过手机搜索加入合肥市某中学的一个班级QQ群。进入群后,黎某甲首先将自己的QQ头像及昵称伪装成班主任老师,然后在群里发了一条交费信息和收款二维码,谎称需要向每名学生家长收取428元的学习资料费。
“我已经按照要求交费了。”黎某见到堂弟发出消息后,马上按照事先商量好的计划,在群内与堂弟演起了“双簧”,并在群内发了一张“交费成功”的截图,引诱其他学生家长转账。部分学生家长信以为真,赶紧转账。短时间内,有20名家长上当受骗,累计被骗8560元。
很快,班主任老师发现后,迅速制止家长转账,并报警。当年11月15日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再苦不能苦孩子”“孩子的学习是头等大事”,骗子们正是抓住了家长的这种心理,才能屡屡诈骗得手。检察官提醒,遇到购买校服、学习资料等需要交费的时候,应主动与老师当面或者电话沟通联系,确认无误再交费,并保留转账截图。
该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黎某因犯诈骗罪,被当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黎某甲案发时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马云东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赵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