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安徽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原处长、调研员朱俊酬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171万元。日前,铜陵市义安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朱俊酬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朱俊酬,1954年出生,2015年2月份退休,退休前原系安徽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调研员。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7年,被告人朱俊酬在担任安徽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调研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在机构设立、鉴定项目增加等方面谋取利益,退休前后非法收受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李某等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71万元。记者从朱俊酬受贿的事实中看到,共有14起。其中,有两起都涉及其退休后受贿行为,有两家司法鉴定中心,为感谢朱俊酬在职期间的帮助照顾,在其退休后以“法律顾问费”的名义给朱俊酬送钱。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俊酬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本应奉公守法,但其却利用担任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调研员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处罚。被告人朱俊酬到案后不仅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还如实交代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同种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并愿意接受处罚;同时被告人能够积极退赃、预交罚金。综上,依法对其从轻、从宽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