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六十年代末,我和几个同学去灵璧县,中间路过宿州东二铺路北的一户农家,借用他们的锅具做早饭,正好来了一个卖羊肉的,我们买了一斤多做羊肉面条。这顿早饭,羊肉面条的那个鲜味,那个口腔里满嘴的舒服,那个羊肉面条汤美味的冲击力,无法言表,现在想起来浑身都还有丝丝的兴奋感!
其实,那时这样的早餐,应该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无非就是羊肉多一点,平均每人有三两吧!但对我却是刻骨铭心,仿佛秋晨的朝阳也格外明艳清新!
这次关于吃的享受,留下了鲜明的终生难以忘怀的记忆。孟圣说:“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我想,人类,特别是我们这代人,大概都有过类似的记忆与感受吧?生长期,偶尔碰到史无前例今天看来却又稀松平常的美味,真是舒服到每一根神经,刻骨铭心,成为其后难以逾越的巅峰,并激发出潜伏的生来就有的对美味的追求欲。比如我,吃喝,虽然不厌粗、不厌土,但遇到可口的,就特别有食欲,吃得特别香。后来条件好了,有肉吃了,就非常喜欢吃肉。有时中午吃,晚上还吃,吃着还香。生存本能的反应吧!
可能因为贪吃肉,后来甘油三酯高,中风了,瘫痪在床,失语,两个人架着才能站起来。但治疗及时,调整得宜,特别在吃的方面,马上少肉多素,清淡饮食。以素为主,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吃到嘴里味同嚼蜡,无法下咽,好长一段时间才适应。现在吃素已经满口美味了。可见,美味虽好,但不能太贪,“五味令人口爽”,太贪伤身。
人是理性动物,注重思想道德,有自我控制能力,在吃喝上不能太任意。吃,是有道的,应顺其规律,讲究点规矩。吃,可见人品,可见立场。
古人不食嗟来之食,孔圣“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古时候有这么两个人,一个叫陶侃,一个叫万事。陶侃少时喜酒,曾醉酒失事,父亲给他规定了量。其父去世后也从不敢违犯,有时朋友相劝也不为所动。那个万事呢,就滑稽了,来了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他嗜酒无度,其父“限汝三杯,逾则逆命”。万事唯唯诺诺,可他专门制作一个“巨觥”,可容二升,并在上面刻了两句话“父命节酒,止饮三杯”。由此可知,陶侃遵守信用,知道节制,是一个有节行的人;而万事就不那么老实了,样子好像遵父命,但阳奉阴违,偷梁换柱,失去品位与节操,失去别人的尊重。自古以来,这两种人,代代都有,自有后人褒贬。
吃,是小事,一个馍一碗汤,就是一顿饭。招呼吃喝,送人美味,是中国人的传统。而不讲度,胡吃滥饮,时间久了,就吃坏了身体喝坏了胃。因此,人应该管住嘴、管好嘴,吃当吃者,喝能喝者,守规矩有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