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蔻年华的十几岁时,在寂寞小镇,光阴荒荒地过,读了些不入流的才子佳人传奇。丑有千百种,美却似乎都是一个样子的。书里的佳人,作者一落笔就说是“手如柔荑,肤如凝脂”。柔荑是什么?读《诗经》时一查才恍然,原来,柔荑是初生的茅草。
初生的茅草我见过呀。少年时上学,日日打从田埂上走过,初生的茅草被我们拔过,秋天的茅草被我们放火烧过。夏天的早晨,茅草上的露水,湿过多少回我们的衣裤裙摆。
古人打比喻,不分贵贱,就近取譬,寻常草木都可拿来作喻体。
初生的茅草到底有多美呢?春雨下过,土膏微润,一茎茎茅草从赭黑色的土壤里亭亭起了身子,又白又嫩,细细长长。
在童年,我房下的伯母就住在我家隔壁,她四个儿子,没有女儿,所以喜欢女孩子。有一回,我去她家玩,她叫我乳名,慢悠悠道:阿晴,让我看看你的手,看看长大是不是握笔杆的。那时伯母认为,一个人的手细细长长的,伸出去直直的,摸上去软软的,长大就是吃读书这行饭了。现在看来,其实就是手如柔荑啊。彼时,伯母的大儿子即我的大堂哥正在上高中。我观察过大堂哥的手,是细细长长的,又白又直,跟顽皮的小堂哥不一样。伯母那时大概认定大堂哥有一双形似柔荑的读书人的手,是肯定能考上大学的。我将手伸给伯母,心里希望伯母快点下结论:嗯,这也是一双握笔杆的手,将来要吃读书饭。伯母摩挲了好一会,喃喃道:手是握笔杆的手,就是肥了点。我心里觉得安慰,又觉得怅然,感觉伯母的话有些模棱两可。读书人的手应该是瘦得像竹竿似的,哪有一个肉包子手在翻书呢。
我的手不像柔荑,我感到自己生得粗鲁,暗自羞愧。
我的羞愧,后来被表姐慢慢稀释。
作为少女的表姐,没读多少书就辍学回家,帮着大人干活。有一回去表姐家,晚上两个人睡一头说悄悄话,表姐握着我的手不无羡慕道:阿晴,你这读书人的手就是好看,这么直,还有这指甲盖……我心想,我的手像是蒸笼里蒸出来的,胖乎乎多年,见人都不敢拿出来。表姐伸出她的手来,和我的手并在一起,一比较,我才知道,女孩子的手并不都是那么软软的。表姐因为长年干活,手指僵僵的,笨笨的,五指并拢时露出一道一道的细缝。还有她的指甲,因为劳动,明显向上外翻,而我的指甲圆溜溜包着手指头,泛出粉红的光泽。我看着表姐的手,又看看自己的手,在心里心疼起表姐。
我那时虽然读书,但到底还是有些家务的。逢上家里忙,我会去河边提水,帮妈妈做饭,扫地。春天放学时,会拎着篮子,跟一群乡下孩子去田野上挖野菜。只是,我大多数的时间是在读书。
我看着自己的手,心里想起同学小蘋的手。小蘋家境殷实,她父亲是大商人,出差经常坐飞机。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乡下,她妈妈已经不用做家务,家里请了帮工。漂亮的小蘋,在那个年代,洗脸就已经用起了洗面奶。小蘋有一双真正的柔荑一样的玉手,有时她来我家玩,然后我送她回家。在长长的河堤上,我们相携着,我握着她的手,感觉像是握着一个早春在手里,杨柳岸晓风残月一般清凉温柔。
小蘋自然没有家务。一点点家务都没有。她所有的生活内容就是上学,做完作业,看课外书,听港台流行歌曲。她是一茎没有一点点被尘世风霜压迫过的新嫩的柔荑。
我摩挲着表姐粗糙的手掌,有茅草的感觉,不过,不是春天初生的茅草,而是秋天的茅草。我看着表姐的手,想着小蘋的手,心里感慨莫名。
如今多年过去,当年的少女皆已成了中年妇人,偶尔碰面,难得相聚,都活得忙碌。想想,不论是柔荑,还是茅草,每一片叶子尖上都顶着一个露珠一般硕大的尘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