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五十年代,我在六安读初中。那时,手杖像是商量好了似的,集体玩消失,唯有初二上《语文》书里,有一只手杖被拎到我的面前——那是张天翼先生的一篇叫《华威先生》的小说:“他永远挟着他的公文皮包。并且永远带着他那根老粗老粗的黑油油的手杖。”在那篇小说里,公文包与黑手杖,与华威先生形影不离,成了他的身份标志。其后,很长一段时间,手杖这种用具,仍旧只能在书本上与其邂逅。比如杜甫的“明日看云还杖藜”与“杖藜徐步立芳洲”,比如刘长卿的“杖藜懒迎征骑客”,比如僧志南的“杖藜扶我过桥东”,比如苏轼的“垂白杖藜抬醉眼”与“杖藜徐步转斜阳”以及“竹杖芒鞋轻胜马”,比如沈周的“碧水丹山映杖藜”等等。在没有手杖的年代,能在诗词里一窥手杖的影子,也是好的,这叫慰情聊胜无吧。又过了多少年,手杖悄悄地返回人们的生活中间。譬如我家,老伴退休后,偶尔到黄山、峨眉山、漓江之类的名山大川去旅游,有时什么也不买,却总要带回一根藤木手杖,千里迢迢带回来,并不用,第二天便束之高阁,权作一次远行的纪念而已。
杖,古书上的定义是:“人用以扶行者也。”“杖”与“履”常常联用,表示出行。古书上还说:“大夫七十而赐之杖,杖于朝。”可见官与民对于杖的使用,是有所不同的。在古代,手杖偶或用来挑挂东西。晋代有个叫阮修的人:“常步行,以百钱挂杖头,至酒店,便独酣畅。家无担石,晏如也。”依据这则典故,人们把沽酒之钱,唤作“杖头钱”。
杖的材质,古时以木与竹为主,“藜杖”虽然频频出现在诗词之中,实际上却是稀罕之物。藜者,灰灰菜也。灰灰菜要长到一人高,茎木质化了,成了过河之卒,然后才有资格被加工成手杖,拿在手里,别有一番气派。到了近世,金属也跻身于手杖之列,虽然结实,但不够轻便,所以入不了大雅之堂。
无论何种材质,制作时都会在杖头与杖杆上做些雕琢,务使高贵一些,华美一些,文化一些,从漆、绘,到镶宝石、镏黄金,无所不用其极。镏金的手杖,叫西的克(stick),是舶来品,上世纪三十年代在上海的“高等华人”中很时兴,所谓“眼上克罗克,嘴里茄力克,手中西的克”的便是。
有一根神奇的手杖,至今存放在土耳其的托普卡皇宫里,那便是“摩西手杖”,是摩西牧羊时用的手杖。当他成为先知时,上帝赐给他几项奇迹,这根手杖也获得了神奇的功能。基督世界与阿拉伯世界的国王手中的权杖,是不是由摩西手杖衍化过来的?也许是吧。
在艺术世界里,卓别林是一位玩手杖的大师。他的手杖是竹子的,轻便,玩起来得心应手。手杖、帽子、服装、鞋,共同构成卓别林的风格,假如对面来了一位一边鸭行一边挥动手杖的人,不等走近,你一准能判断出那人是谁了。
《诗经》里始终没有手杖出现,这事让我遗憾了好一阵子。但我在《红楼梦》里怎么也找不到手杖,这就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总觉得曹雪芹应当给贾母配一根手杖,才合道理。故宫里有没有手杖的收藏呢?我没去过,不晓得。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对我与老伴来说,算是恰如其分的写照了。人在黄昏里,终究会想起手杖来了,家里的手杖,总有一天会从高阁中走下来,成为我们的得力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