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的春风拂过山野, 在玉兰枝头绽放的不仅是春意,更有新时代青年的法治信仰。正值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姚李镇裕园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到姚李初中结合青少年防溺水课开展了一堂特殊的“青春法治课”。
活动中,志愿者以中华法文化为经纬,从水墨晕染的甲骨文“灋”字破题,沿《唐律疏议》的礼法纲常溯流而上,顺《民法典》的法治清波而下,在历史长河中勾勒出法文化脉络。
“民事责任年龄是几岁?”“遭遇校园霸凌该如何应对?”在互动回答环节,王校长的发问点燃全场。同学们争相举手,展开热烈讨论。有人援引《民法典》条文清晰作答,有人结合校园案例展开思辨,将法律知识与维权意识化作青春誓言,以理性法治精神赓续五四热血荣光。
“青年如初春,如朝日”。活动尾声,志愿者以李大钊《青春》作寄语,将法治精神比作润物春雨,鼓舞同学们用青春脚步丈量公平正义,续写新时代的《少年中国说》。而同学们意犹未尽,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积极践行《民法典》,争当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下一步,裕园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将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五四精神为引领,将法律知识融入青春成长,为平安校园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窦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