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肥西法院首次以裁定终结诉讼的方式审结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切实发挥了司法审判职能,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有效促进依法行政。该起案件是肥西法院审理的辖区内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某产业园地下室存在较大火灾隐患,产业园内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未能完成并销号。2024年5月,检察机关向辖区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职责,监管产业园内消防设备完好并正常使用,消除园区内的消防安全隐患。经督促,产业园未完成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检察机关依法向肥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法检联动和府院联动衔接机制,多次向检察机关、涉案行政机关了解情况,积极促进案件实质化解。行政机关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等材料后,立即履行职责,积极采取措施,逐项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并经消防救援部门验收合格。
11月21日,肥西法院联合检察机关、消防大队、行政机关、企业等相关部门人员,赴园区实地察看,了解情况。消防大队对产业园各项消防设施严格验收,确认园区内消防功能已基本齐备,各项设施均符合要求。由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已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已经全部实现,检察机关提出终结案件诉讼的申请。经合议庭研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肥西法院依法作出终结诉讼的裁定。
该案是肥西法院对行政公益诉讼审理的有益探索,既体现了法检两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和法律监督作用,又有效督促了行政机关积极履职作为,彰显了行政公益诉讼的目标导向和多赢共赢的价值追求。下一步,肥西法院将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积极探索创新,寻求最优司法解决路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用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肥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金卓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