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寿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紧扣寿县地域特色,在破解文化遗产保护难题过程中,全程参与制定《寿县文物保护安全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古城墙、古建筑、古墓葬及文物保护工作先后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余份,切实以检察之力助推古城保护新亮点的打造。
近年来,寿县人民检察院调查走访发现,老东淝河湿地被人种植了大量农作物,施用的农药和化肥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还容易造成水土流失,侵蚀古城墙的根基,同时也影响周边的观光和旅游。为解决此问题,该院召开圆桌会议,邀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行政机关就老东淝河湿地被破坏问题进行研讨,积极探索解决方案。在检察机关的督促、协调下,圆桌会议解决了公益保护没人管、不想管、管不好的问题,厘清了各部门的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积极履职、互相配合,外环路的杂草垃圾被清除、河边滩涂地农作物被清理,被侵占的湿地全部恢复原状,并设立警示牌。
2024年,寿县人民检察院在保护文化遗产的道路上继续前行。以寿县创建5A级景区为契机,再次与县文化和旅游局等职能部门召开会商联席会议,联合成立了文物保护工作小组,切实推动文物保护信息共享,畅通文物保护线索渠道,进一步凝聚文物保护齐抓共管合力,推动全县文物保护体系的形成。以精准监督为导向,及时梳理掌握县内文物保护单位具体名录,持续挖掘案件线索,对古城及文物保护制发多份检察建议。以跟踪回访为抓手,针对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一些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因年久失修,存在部分墙体倒塌等安全隐患问题的公益诉讼案件建立持续跟踪机制,对工程维修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确保古城文化遗产真正得到了有效修复。
鲍士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