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巢湖晨刊消息 10月12日,记者从巢湖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巢湖市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即将启动,为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当日,该局有关负责人就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和申请程序等冬春救助政策方面进行解读。
该负责人介绍,冬春救助重点是解决自然灾害发生后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人员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冬春救助对象是指当年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冬春期间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救助标准按照人均130元标准(一次性救助)。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基本程序进行申请,最后确定救助对象。
“受灾困难人员本人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请的由村(居)民小组提名。”这位负责人说,这是个人申请,然后进入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受灾人员代表共同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受灾人员因灾生活困难情况及其自救能力进行民主评议。
经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行政村范围内公示。接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评议结果后,乡镇(街道)及时组织力量对受灾人员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对于乡镇(街道)上报的需救助人员名单,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上级资金下达后,根据通过审批的受灾户困难程度确定补助标准,再次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发放。冬春救助资金原则上通过“一卡(折)通”或社保卡方式发放,注明“冬春救助”字样,并发送打款提示信息。
记者 马丰成 通讯员 胡社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