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确保集体和农户利益不受损失,近期,怀宁县金拱镇认真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专项排查清理工作,重点排查清理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程序等三类问题合同。
金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建镇、村(居)两级工作专班,以村(居)为单位,对农村集体(含村委会、村经济联合社)2021年1月1日以来开展经济活动签订的经济合同和应该签订但未签订合同、2021年1月1日以前签订的(或未签订书面合同)现在仍在执行的经济合同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逐件核查合同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合同存在的问题类型,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包案领导、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对账销号。
对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等超长期(一般不超过10年,最长不超过法定合同期限20年)合同,与业主协商,依法重新签订合同;对超低价的问题合同,显失公平的,与业主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对合同未经民主程序签订的,要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予以确认,未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的合同依法中止。对排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同时督促12村(居)据实填报问题合同登记台账和整改台账,对登记不全面、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等情况实行跟踪问效,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张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