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内河船舶安全管理,规范内河船舶船名、船籍港标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了《内河船舶船名、船籍港标识管理办法》,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近日,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海事办事大厅迅速行动,积极宣贯《内河船舶船名、船籍港标识管理办法》,保障《办法》全面有效实施。
宣贯活动中,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海事办事大厅组织业务骨干逐条学习《办法》内容,重点学习内河船舶船名和船籍港标识位置、尺寸、材质、字体、检查要求等内容,提升自身专业水平。结合船舶登记、船舶检验等日常业务,通过LED显示屏、微信和QQ群等方式宣传《办法》内容和解读资料,现场向水运企业、船东、船员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耐心解答疑问,确保船东船员深入领会《办法》的内涵和具体要求,引导船东船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规定落实。
通过宣贯,提升了船东船员对《办法》的认识,营造了良好的实施氛围。下一步,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海事办事大厅将继续加强宣贯,推动内河船舶船名、船籍港标识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助力提升内河船舶管理水平,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李晓勇、张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