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务院于2023年10月27日发布《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以来,肥西县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组建了“肥西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协调小组”和“肥西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旨在全面统筹与推进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协调小组随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讨工作部署,细化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
自外业普查工作全面开展以来,肥西县文物普查队员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投入到各项普查任务当中。
夏日炎炎,普查队员们不惧烈暑,深入田野一线,细致入微地采集文物信息,严格遵循数据采集与填报的规范要求,开展详尽的现场调查,许多古文化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等都留下了他们辛勤的足迹。
此外,工作人员对已认定、登记的文物开展复查,逐一对照确认,对保存现状开展自查自评,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文物,并完成坐标信息采集、影像信息存档、台账数据登记等工作,严格保证文物普查工作质量。
普查队员进行文物信息登记与核对
普查期间,在省局和市局的专业指导下,普查队员们始终坚持“应查尽查,应保尽保”的原则,利用无人机、相机、移动端等“四普”专用设备对“三普”以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核,对新发现文物进行认定、登记、整理,并录入到“四普”系统。截至目前,肥西县已成功完成12个文物复查点的普查工作。
目前,肥西县文物普查工作正按照既定计划稳步推进。通过此次普查,不仅能够建立肥西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全面掌握全县文物资源的状况,同时也为进一步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管理制度打好基础。
下一步,肥西县将按照文物普查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保质保量完成肥西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为国家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贡献肥西力量。 (李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