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蚌埠消息 为更加快捷、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这是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实际行动践行繁简分流机制,积极运用小额诉讼程序化解纠纷的一个缩影。
据悉,2016年底,谭某从易某、梅某处承包5处门窗加工、制作、安装建设工程,至2017年底,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结算时,谭某与易某、梅某就工程价款产生纠纷,谭某遂起诉至怀远县法院要求易某、梅某支付尾欠工程款。
怀远法院将案件转至诉裁对接中心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接手案件后随即展开调查、调解工作。在诉前调解前双方都对门窗工程单价单方进行了评估鉴定,双方评估报告价格差距较大,致使调解过程中双方对工程价款达不成一致意见,争议很大。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规,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劝说双方依法处理合同纠纷,推心置腹,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协商解决。最终,双方协商后自愿达成调解意见:易某一次性支付谭某剩余工程款29000元,梅某一次性支付谭某剩余工程款29000元,协议签订后履行。至此,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通过诉前调解得到了圆满解决。
自“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以来,怀远法院坚持优化司法服务,完善繁简分流和小额诉讼的审理相关实施细则,全面推动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提升诉源治理水平,以“应调尽调”为原则,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今年1至7月份,依托法院调解平台,诉前调解案件5661件,调解成功4556件,调解成功率80.48%。(刘流 刘畅)